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管理、规范程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特点,在上级批复的计划数量范围内开展公司人才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社会招聘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等单位,招聘计划包括接收大学毕业生招聘计划。所有招聘人员均纳入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具体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接收大学毕业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接收大学毕业生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非在职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8.接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200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
(一)接收大学毕业生
1.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初选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大学生报名时间为职位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点整,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信息审查。招考单位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简历情况,进行初选。各单位择优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报名大学生(筛选人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招聘计划数的3:1的比例),并负责对其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通过初选的人员,由各单位通知其上传审核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各单位电子邮箱,通过各单位资料审查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接收毕业生审核资料包括:
1)报名简历。
2)身份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
关于上传审核资料方面不清楚的事宜,报考人员可以电话咨询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另行通知,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大学毕业生招聘综合面试包含现场笔试和现场面试两种形式。综合面试前,由各单位现场审核报考学生资料原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体检
对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单位在组织体检前,须将相关报名资料报公司复审同意。
体检由各单位组织,在其所在地或单位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
各单位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发现疑点的人员,应当到学校实地考察核实。
5.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各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如考生自动放弃,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
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当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内容,并同时公布本单位纪检部门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7.补录
公司将根据上级批复计划和各单位招聘情况,在各单位之间调剂或增加招聘计划,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在应聘人员中实施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大学生应顺利毕业、取得相关学历,否则取消录用。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和报名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