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根据《垫江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拟面向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2名专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依法依规;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聘范围
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5年及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的正式员工;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与渝垫集团、高投集团、兴垫集团、鼎发集团、泰泽城运公司、博钰大数据公司等6户企业现任领导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选聘人数
2人。
选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勤俭节约,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公司未开展考核的,由所在公司提供表现合格以上证明;
3.近2年未受政务、党纪处分或不在影响期;
4.具有法学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等相关专业(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或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经历。
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专职外部董事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5月28日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档、本人签字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邮箱(登陆可见),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后,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照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0人,则通过赋分的方式选取前10名进入面试;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不足10人(含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赋分规则:
第一类,职务经历赋分。任集团公司(含更名前公司)中层正职及其各级分子公司正职领导职务的,赋3分,从任职满1年起算每增加1年多赋0.2分,最高不超过4分。任集团公司(含更名前公司)中层副职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副职领导的,赋2分,从任职满1年起算每增加1年多赋0.2分,最高不超过3分。
第二类,业务经历赋分。有3年财务、审计、会计、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赋1分,每增加1年多赋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第三类,学历学位赋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的赋1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的赋2分。
第四类,职称技能赋分。具有财务、审计、会计、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赋1分;中级职称的,赋2分;高级职称,或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赋3分。
以上四类,同一类不累计赋分只取一个最高分。赋分总分=职务经历赋分+业务经历赋分+学历学位赋分+职称技能赋分。资格初审的赋分分数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纳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2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选聘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选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讨论决定
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七)任前公示
在拟派任职企业和拟聘人员现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任前谈话和提名委派
公示期满按程序开展任前谈话,并提名委派到相关企业,担任专职外部董事。
(九)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原企业保留其原岗位(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岗位工作。
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
专职外部董事人事劳动关系在重庆市垫江县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在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并由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专职外部董事职务层级与原平台类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相当,享受同等政治和经济待遇,原则上其薪酬水平与原平台类集团公司中层正职平均薪酬水平相当,由重庆市垫江县保安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考核意见发放。
专职外部董事任期不超过6年。任期内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到县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不再担任专职外部董事的人员,由原企业按不低于本人本次选聘前职务层级安排工作。
选聘纪律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任人唯亲,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次公开选聘由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其他
(一)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本公告由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登陆可见
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登陆可见
垫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