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绩效如何实施 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
- 作者:pr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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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人师表,传道授业解惑,是一个非常神圣的职业,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让学生成长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抚育着祖国花朵的成长。那么很多人内心都怀揣着成为教师的梦想,于是一直在默默努力,那么教师工资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毕竟民以食为天,没钱怎么生活呢,还有重庆教师招聘条件要求是什么呢?所以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在重庆市教师绩效如何实施吧!教师的工资如何呢?
一、重庆市教师绩效如何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我市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承担九年义务教育责任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艺术学校、完全中学等学校中从事义务教育的正式工作人员也纳入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县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全县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二、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班主任津贴的标准,按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40%—60%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应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按评定的等级执行相应标准的班主任津贴。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并根据学校的条件艰苦程度确定不同的标准,体现对条件艰苦农村学校的适当倾斜。具体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
三、绩效考核加分
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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