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 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作者:波嘤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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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各位小伙伴们,我们应该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纳税是我们的义务。可是,每个国家,每个社会,都会有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群体。我们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尽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考虑到每一个人。所以,对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也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有优惠。那这些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呢?请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对了,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还为大家分享了重庆市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哦!
一、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
关于资格认定问题,通知指出,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孤老人员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通知明确,残疾、孤老人员的个人年所得(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中年所得计算口径相同)12万元以下的(含12万元),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通知要求符合个税减征优惠政策的残疾、孤老人员(下称“纳税人”),应出具规定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由就职单位统一办理减税事宜。办理减税时,申请减免的纳税人(就职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和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老人员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减免税申请及年所得情况。工资、薪金所得可由就职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所得情况由个人据实提供。
三、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备案
(一)、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ITS自然人客户端或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里采集了残疾、烈属、孤老情况后,在汇算时可享受相应政策。但如在预缴环节享受,因纳税人汇缴地与预缴地可能存在不一致,仍需在预缴地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具体采集方法可参考:方法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添加”,选择税收优惠情形后“保存”;方法二、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 (http://henan.chinatax.gov.cn),在首页点击“ITS自然人客户端”登录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或导入人员信息,勾选“残疾、烈属、孤老”后报送人员信息;方法三、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 (http://henan.chinatax.gov.cn),点击“资料下载”-“下载中心”-“涉税软件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V3(河南省)”下载安装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或导入人员信息,勾选“残疾、烈属、孤老”后报送人员信息。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残疾人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资料需提供: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2、居民身份证原件;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包括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备案、需要的资料等。各位下小伙伴请收好哦。如果你们对于重庆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有疑惑,可以继续来询问小编哦,小编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小编知道的都告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