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1年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新规

  • 作者:晗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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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公积金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企业和机关给职工的住房储存,是给职工进行房屋各种交易的重要资金支持,是一项便利各个企业和机关职员生活的政策。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公积金的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因此大家一定要及时关注所在地区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新规定哦。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让我们一同看下去吧!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重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如下: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二、2021年重庆公积金提取政策新规

1、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也可使用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所购住房申请提取。

2、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贷款结清后一年内仍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4、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租购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登记的要求,职工不再以农村户籍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再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代替。

三、重庆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为止了,感谢大家观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可以发现,我们如今的公积金政策涉及情况越来越广泛,越来越贴近我们生活情况,考虑到我们现今人们的各种特殊情况,是惠及民生的最好表现。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持续关注汇博招聘后续的相关动态,让我们下次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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