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重庆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程序
- 作者: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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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尽到的义务,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其他税,都应该及时缴纳,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享受到相关的权利。先履行义务再享受权利,这是基本的原则,但是也有很多人问汇博照片小编重庆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的问题。看来大家都对这些信息非常的关心呢!也能看出大家对于这方面了解的还不够多,也不够详细,那么今天就让汇博招聘小编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吧,也希望解答完大家能更好了解这些信息。如果大家对于重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的详细情况也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击黄色字体跳转后进一步阅读了解哦。
一、重庆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之后,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重庆纳税人申请办理认定的程序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序:
(一)提出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
(二)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在提出申请报告时,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2.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3.有关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证;
4.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是分支机构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三)主管国税机关审核。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后,对有关申请资料、证件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属实。如发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不实或证件不齐的,主管国税机关不予受理,并将纳税人的所有申请资料、证件退还给纳税人;如经审核资料、证件齐全属实的,应发给申请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四)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纳税人在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五)审批。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如果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按规定的权限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是其他纳税人的,报县、市国税机关审批。
(六)资格认定。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上级国税机关的批件后,对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也可发给专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确认专章。同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1份退给申请人。
三、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申请认定表
(3)工商营业执照
(4)国税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
(7)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件
(8)固定资产目录表
(9)验资报告
(10)银行开户证明及对帐单
(11)公司购、销合同以及章程
(12)会计证和办税员证
(13)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新办企业可不提供)
这些都是小编总结的重庆纳税人需要申请什么的相关问题的全部内容啦,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够对相关的政策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如果你有相关的需要,那么不妨多关注此类政策信息,以免错过重要的政策变动。也希望大家的申请过程一帆风顺,少点波折,少点挫折,最后顺利的完成相关申请,及时缴纳,履行好一个好公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