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休假 年休假享受条件 年休假休假标准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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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在后台发现有粉丝咨询年休假的相关问题。为此,小编汇总了年假的基本规则以及一些常见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01 年休假规则来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02 年休假适用主体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03 年休假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04 年休假休假标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提示:用工管理实操中,关于年休假的单位计算时间,单位可自由把控。用人单位一般会细化到半天进行管理,少部分企业会细化到小时。
应注意,如细化到小时,在对不同工时制度员工年休假管理时,应明确是按照班次转化天数还是自然天数计算休假时间。
那么,何为连续呢?
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理解:连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05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提示:对此条所列的假期应进行类别理解,即相同类型假期应包含在内。
06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07 年休假安排方式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