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买两套商品房吗?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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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呀,近期有不少小伙伴打算买房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那今天就给大家安排上,近期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一、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买两套商品房吗?
这种情况不可以。目前贷款政策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办理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家庭名下已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以前买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来卖了,现在买房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据描述已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故不符合置换贷款条件。
三、旧单位有公积金,新单位没有公积金,如何将在旧单位时的公积金提取?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才符合提取条件;已再就业,不满足离职提取条件。
2.根据重庆市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条件为:①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具体分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偿还商业贷款两种;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④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⑤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⑥无房且租赁住房;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⑨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⑩出境定居;⑪死亡;⑫退休;⑬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四、重庆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6.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2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3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购买房屋价格25%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重庆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5.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6.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2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3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购买房屋价格25%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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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贷款政策,可以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查看:
https://www.cqgjj.cn/info/iList.jsp?cat_id=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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