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公积金贷款条件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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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可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自2022年4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此外,职工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房屋。

一、2023年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中心城区缴存人

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 (21600元/年);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3000元/月提高到3600元/月 (43200元/年)。

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

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18000元/年)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24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36000元/年)。

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重庆公积金”自助办理,也可持身份证件临柜办理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体条件

一手房贷款: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 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3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格25%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贷款: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五)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六)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八)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3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格25%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六)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八)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五)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六)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八)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九)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十)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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