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聘用制书记员待遇 重庆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 作者: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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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之前有没有了解过书记员这个岗位呢?书记员根据文字意思就是书写记录的一个角色。书记员是法院中的一个岗位,负责协助案件的记录,未来也有很大的晋升空间,有很多法官就是从书记员做起的。书记员也有很多类,有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而聘用制书记员是合同工,没有编制。那么,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如何呢?重庆法院书记员待遇怎么样?接下来就由汇博招聘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重庆市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如何吧。
一、重庆市聘用制书记员待遇
法院书记员来说以社招为主,也会有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全部过关才能上岗就业。但是社招的书记员是“合同工”形式出现在单位,有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平时下乡有车补,工资待遇不算高,但总体比较稳定。
这个职业的岗位等级分为“三级九档”。重庆这边,转正后的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到手在3-4K的水平。这个工资在重庆来说不高,但每年考书记员的人越来越多,其实书记员还有2个综述隐藏的福利。
1、单位包吃
不管是地市级法院还是区县法院单位,都有自己的单位食堂。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签约,但是吃饭工作都是和正式工一起,没有任何差异。据贺老师了解,法院的伙食都还是不错的,基本上都是三荤三素、三荤两素的餐标。
早上、中午可以吃饭,自助方式吃多少打多少,饭后还有餐后水果。法检人员平时脑力消耗比较大,所以在营养这块单位食堂都做得还不错。当然,如果想打包带走也是可以的。这样的话一天三顿都可以在单位解决,每月不用开火,生活成本就小很多。
2、积累人脉资源
人脉资源可以说伴随我们一生。如果说身边有一个律师、警察、法官朋友,那么在遇到困难时也会得到快速的帮助。书记员身处法检单位,平时同事、领导都是公务员,这些资源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有的书记员可以积累大量人脉,有的人身处体制内却不看重这块,其实有时候人脉比工资更重要。
书记员这个职业,有人觉得稳定,一干就是几十年。有人把它当“跳板”,先适应体制内的环境,后面寻求考试机会逐步拿到编制。当然,在工作中能学到很多办案的经验和技巧,这些都是方方面面的成长。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但是能成长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加上自身的一些资源优势,所以每年报考人数会增长。
二、重庆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重庆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含派遣),必须征得所在法院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制书记员是什么
聘用制书记员是司法改革后的产物,也是一个机关新工作,并不属于临时工。
1.聘用制书记员是和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有职业保障。
2.聘用制书记员是省级法院统一组织招考的,由财政保障工资待遇。
3.聘用制书记员是按照法官数量配备的,只要自己不离职,不犯错误,好好工作,这个工作可以一直干下去。因为只要你在岗,单位就不可以多招人,岗位还是相对固定的。
4.临时工是领导不想要你就不要你了,聘用制书记员并不是。聘用制书记员得违反劳动合同才能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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