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有企业薪酬改革 重庆市属国企领导级别

  • 作者:E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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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企工作,是比较稳定且体面的。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终止占有极大的比重,出来待遇比较好以外,还会有很多额外的员工福利,而且最重要的是还可以为人民做贡献,这是很多人都向往的企业。相信大家都对国企比较憧憬,我们知道每个城市都有着很多国企,每个城市的国企待遇都不一样,对于薪酬的管理方法也不一样,我们之前也了解了重庆市国企招聘用人标准是什么 ,那我们今天就来看看重庆市国企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是怎么样的吧!

一、重庆国有企业薪酬改革

重庆市国资委首次在官网发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信息披露》,披露了34家市属重点国企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数据显示,这些国企领导们的税前薪酬大部分在50多万元到60多万左右,最高为86.31万元,最低的为39.60万元。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些负责人的收入将越来越透明。

这份披露信息中,包括渝富集团、商社集团、西南证券等34家市属重点国企的高管薪酬。信息显示,34家企业中,“一把手”税前薪酬大部分在50多万元到60多万左右,税前薪酬最高为86.31万元;最低的为39.60万元。其中,金融行业薪酬较高,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西南证券这三家企业多位高管税前薪酬超过了80万元;三峡担保、兴农担保“一把手”的薪酬也接近60万元。

披露显示,负责人的税前薪酬包括三项:应付薪酬、“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其他货币收入。薪酬情况标注了“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这一项。另外,数据还标识了负责人的任职起止时间。

趋势:高管薪酬越来越透明

去年发布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中,也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了说明:“构建符合国情、市情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全面落实《重庆市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8号),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要求,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符合市情和国有企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形成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首次公布了负责管理的111家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税前薪酬,随之,各个省市国企高管薪酬也陆续公开。

二、重庆市属国企领导级别

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bai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三、2021年重庆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1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重庆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2、工作任务

(1)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2)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3)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4)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以上就是小编对重庆国企领导薪酬的一个总结,那么小编今天分享的内容也就到此结束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对自己心中目标的国企有一个了解,也祝愿大家都能够找到合适自己的一个工作,祝愿大家干一行爱一行,未来会越来越精彩,未来是属于你们的,冲吧。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哦。感谢大家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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