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聘用制书记员2021新政策 重庆书记员辅助岗位
- 作者: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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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消息!大消息!重庆法院书记员招聘新政策出来了!很多人不知道制书记员有什么标准。小编上网搜了一下。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制书记员也属于公务员范畴。如果有要准备就业的大学生,感兴趣的话就提前了解一下吧!汇博招聘小编这次也尽力搜集好全面的材料方便大家了解更多。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聘用制书记员2021新政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截止2021年7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4.本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6.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7.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重庆书记员辅助岗位
书记员辅助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辅助岗位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
5.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手写记录字迹工整、记录清晰;
6.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怎么样
今(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五中法院获悉,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市五中法院及辖区部分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计30名。
聘用制书记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法院有市五中法院、九龙坡区法院、南岸区法院、綦江区法院。其中,前两家法院的招聘计划人数各为10名,后两家法院的招聘计划人数各为5人。
根据法院发布的报考条件介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截止2021年9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我们的重庆聘用书记招聘还是需要我们的一定的条件的,不是你想去报考就能报考上的。首先,当然是需要我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拥护我们的中国共产党,而且对于我们的年龄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需要我们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而且不能超过35周岁,需要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并且获得了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