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 作者:海月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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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也是一个对于职工来说相当重要的保险,这关系到职工未来养老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那么重庆职工老杨保险暂行规定是什么呢?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职工养老保险也会根据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不断有所调整,那么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呢?最近也有很多人问汇博招聘小编相关的问题,小编也根据大家的问题收集了一些重庆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资料来供大家参考借鉴,大家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市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经办。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自行选择经办机构。

第三条 职工养老保险责任由国家、企业职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合理负担。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四条 本市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各类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内联企业、私营企业、实行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各类职工。

第五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在渝驻军招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第六条 本章各条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必须参加职工社会养保险。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标准为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下同)的27%。为合理调整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分3年过渡到27%的统一比例。

职工个人缴纳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3%,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

第八条 社会保险机构以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核定出其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额(含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委托银行视同工资性质按月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自行到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缴款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拒付。

社会保险机构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年初核定,按月征收,处终结算的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每个职工的年工资总额和缴费比例,分解到职工个人,连同个人缴纳部分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作为今后计发基本养老待遇的依据。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计入生产成本,税前列支;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

调整费率,由市劳动局提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职工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企业破产时,应在破产清盘费中扣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四章 基本养老金的给付

第十四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0周年的职工,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手续。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养老金和缴费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社会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发。缴费养老金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缴费时间的长短,缴费每满一年按1.2-1.5%的比例发给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1)提高养老金幅度5.5%

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2)养老金按缴纳年限计发

我市以前规定,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构成,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新的计发办法仍沿用“缴费15年以上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规定,但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挂钩,则建立起了更强的激励约束机制。体现在计发办法的各个构成部分,就是基础养老金比例相应加大,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应减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逐步萎缩。

《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除了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外,缴费年限成为养老金多少的重要参数,即缴纳15年以上每多1年多发给1%.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前最多领10年,现在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则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三、重庆养老保险具体调整如何进行

“5.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5.5%增加养老金。

首先,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各地将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部分的具体标准。

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地区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工作)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的调整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异。

以上这些有关于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全部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和整理的资料了,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会对重庆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有了一个具体的了解,大家对职工养老保险都很关注,这也侧面说明了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大家也不要忘记多关注这些政策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的养老保险政策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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