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申请水平要求 重庆低保发放标准
- 作者:海月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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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政策的不断优化,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是越过越好了,不过,尽管我国已经在大力消除贫困,攻坚克难,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还是有不少人生活条件没能更上大众的步伐,甚至是还处于非常贫困的情况,这个时候,低保政策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可以为我们国家的低收入以及零收入人群提供一份保障。今天汇博招聘的小编就来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重庆低保申请水平标准吧,感兴趣的话就接着一起往下看吧。
一、重庆低保申请水平要求
重庆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
地民政部门)。
重庆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
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
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重庆低保发放标准
1、低保实施差额补助,重庆有3个区域标准。
(1)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
区9区及北部新区
城镇户口低保标准: 385元/人月
农村户口低保标准: 225元/人:月
另外,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
(2) 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铜梁、荣昌、璧山12
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
城镇户口低保标准: 375元/人月
农村户口低保标准: 225元/人月
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至465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
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至345元。
(3) 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黔江、武
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7个区县(自治县)
城镇户口低保标准: 365元/人月
农村户口低保标准: 215元/人月
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15元,提至45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
准由每人每月295元,提至340元。
2、对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
生,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
3、凡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
三、重庆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提出书面申请(由
居委会代为转交街道办事处),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待
遇审批表》。
2、居委会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入户调查,到出具收入证明
的单位(个人)进行核实并出具调查证明,将全部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初审前,委托居委会在申请人的居住地公示7天,之后再次进
行入户调查和核实收入,签署初审意见,15日内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接到报送的材料后,7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街道办事处接到区民政局批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后,委托居委会
公示7天,无异议的户5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发《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
证》,下月兑现低保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重庆低保申请水平标准的所有内容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低保是我们在这个社会生活的最低保障,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低保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每年都在朝着一个良好的的方向发展,越来越为人民的幸福生活而着想。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小编还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出更多有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