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工伤有哪些补偿
- 作者:lin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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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上或者互联网上,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些单位的员工因工受伤。其实,如果我们在工作上受伤,是可以有工伤赔偿的,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等,但是如果大家在工作中小心一点的话,在工作中就不会轻易受伤。那有小伙伴想知道重庆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那今天你们贴心的汇博小编为大家整整理了相关的知讯,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噢!
一、重庆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有哪些补偿
工伤赔偿包括的内容: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受伤则会被认定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可以得到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来给予当事人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和其他赔偿费用(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等)。如果工伤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则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当事人的养老保险金比伤残津贴少,那么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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