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各处(室)、院(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市属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职数的复函》《关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万州区中医院划转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作为附属医院有关事项的批复》,对我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职数的批复,以及对我校各直属附属医院领导职数的批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拟启动学校部分空缺领导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