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城管协管员;
人数:6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0.5分;
2.中共党员加0.5分;
3.专科生毕业加0.1分,本科生毕业加0.2分,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加0.5分;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三)不予招聘范围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近两年内因打架斗殴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
12.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7日,逾期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报考对象负责一次性提供报名资格及加分条件的相关印证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名称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收取相关资料。资料不足的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补足,由报名人员一次性进行补充,但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
3.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填写好相应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提供电子档,其余报名资料需要提供原件的电子件(拍照或扫描),无需交纸质件。报名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名额的2倍。如果低于2倍的,调减招聘名额达到2倍要求后也可以开考。考试为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政审、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资格复审,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五)体检
到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享受相应报考岗位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补录
试用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者在组织招聘后一年内又出现缺额的,原则上从本次招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对象,按体检、公示、聘用程序,予以补录。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街道城管协管员是选拔愿意从事城管工作,愿意吃苦耐劳,适合城市管理的人才的重要渠道,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