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施,事关医保缴费年限!
人们常说,成渝不分家,自古好兄弟,伴着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建设,两地市民生活也越来越方便。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际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办法》明确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那么实施范围、互认条件有哪些?小编为你带来相关内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