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认定流程 重庆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 作者:晗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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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社保包括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又分为五个险种,五个险种里面就包括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针对的就是保障在工作中职工的人身安全利益,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各种人身安全问题都是可以收到工伤保险的保障的,可以说是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保障了。那么在重庆的小伙伴们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工伤该怎么认定才能视为工伤吗?也就是说工伤的认定流程是什么,还有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起往下看看吧!
一、 重庆市工伤认定流程
认定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重庆市工伤保险;
2、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
认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
3、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职工发生伤害事故需提供);
5、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需提供)。
认定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亦可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事实清楚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认定时限:
1、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2、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必须在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二、重庆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包括: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买菜),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重庆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决定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决定不予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之诉权。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应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应签收后予以寄回。
3、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人证言应填写《工伤认定调查笔录》。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的,应填写《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送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证据,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提供证据的,应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是否准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5、发放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1—10级伤残者,由负责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工伤证》,交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保存。
不管是在危险系数高不高的工作中,大家都要知道并且了解重庆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有了保障自己权益的制度,大家也要知道怎么运用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才能够发挥它的作用哦!尽管有了工伤保险的保障,但是小编还是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还要是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尽量少用或者用不到这个工伤保险哦!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