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 公务员绩效工资标准
- 作者:qing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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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属于体制内的工作,很多人都认为它是一份铁饭碗,不仅能获得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还可以获得社会地位,所以每一年都有许多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希望能通过考试获得这份公务员的工作。之前有许多人来问小编关于重庆公务员工资涨了吗,现在小编就来解答一下重庆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方式、公务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以及公务员的工资构成,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哦。
一、重庆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
《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已经1998年6月1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国家以务员考核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 第三条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处长(主任)、区市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局长(主任)、乡镇国家行政机关乡镇长(以上均含非领导职务)及其以下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副局(厅)级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和区市县副区市县长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4、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由市、区收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5、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出勤率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6、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应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职位说明书)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难易程度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标准应量化,不能量化的应以准确的、定性的文字进行表述。
7、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衡量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模范遒守各项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8、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必须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9、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区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由区市县考核委员会统筹掌握。
10、 第十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报人事部门认定,并颁发《优秀证书》。未经认定的,其确定结果无效。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11、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考核应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12、 第十二条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13、 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形式分为两种:一是完成一件重要工作本人记载一次;二是按照固定周期(1个月)记载一次。考核的部门和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
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的工作记载实行定期考核,应每个季度或半年考核(检查)一次,并签署考核人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结合目标管理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于次年3月底前结束。
14、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的执行程度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并填写《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部门分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或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证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部门分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评语和等次意见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15、 第十五条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其中,对复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仍不服的,可向本级政府考核委员会(或人事局)申诉,考核委员会(或人事局)在收到申诉后必须在1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四章 考核机构
16、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年度考核时应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由本级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7―9人组成,负责本级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政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人事监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他为委员。其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考核规定,制定本地区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
(三)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核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国家公务员的年度奖金;
(五)审核优秀等次比例,发放优秀证书;
(六)受理对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国家公务员的申诉。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
17、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年度考核时应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小组,由本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人、人事等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3―5人组成。
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至少为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考核小组组长由本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依据考核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向本级政府人事部门报批优秀等次比例;
(四)颁发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优秀证书;
(五)受理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请。
考核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本部门人事处、科、股承办。
18、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19、 第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可获得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
(三)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原则上按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为标准,发给1个月的奖金;
(四)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0、 第二十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21、第二十一条市、区市县人事部门负责对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22、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将本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工作总结报人事部门备案。
人事部门备案审查后,对合格的,发给确认通知书,作为晋升工资的依据;对不合格的,应令其重新完善。
23、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考核规程和考核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应按照国家公务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公务员绩效工资标准
1、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2、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3、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工作态度
(1)很少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态度认真。
(2)工作从不偷赖、不倦怠。
(3)做事敏捷、效率高。
(4)遵守上级的指示。
(5)遇事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报告。
(二)基础能力
(1)精通职务内容,具备处理事务的力。
(2)掌握个人工作重点。
(3)善于计划工作的步骤、积极做准备工作。
(4)严守报告、联络、协商的原则。
(5)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业务水平
(1)工作没有差错,且速度快。
(2)处理事物能力卓越,正确。
(3)勤于整理、整顿、检视自己的工作。
(4)确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5)可以独立并正确完成新的工作。
(四)责任感
(1)责任感强,确实完成交付的工作。
(2)即使是难的工作,身为组织的一员也勇于面对。
(3)努力用心地处理事情,避免过错的发生。
(4)预测过错的可预防性,并想出预防的对策。
(5)做事冷静,绝不感情用事。
三、公务员的工资构成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3、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公务员工资一般是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全部工作年限满30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此外还有各类津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以上就是汇编小编总结的重庆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公务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以及公务员的工资构成的内容,公务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需要认真对待这份工作,端正态度,才有所收获,希望能对正在了解重庆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朋友们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