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 作者:晗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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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小编这次又给大家带来新的内容啦!一般单位大家都会从自己的工资抽取一部分再加上单位补贴定期存放,以作为将来用来买房的资金,并且如果有人想要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会比去到银行或是其他机构贷款少很多利息呢,因此大家还是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住房公积金是只能提取一次的,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以及提取流程h和重庆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提前了解好相关信息才能顺利进行哦!具体的内容就请大家往下看吧!
一、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办理方式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二)需填表格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提取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开通在线提取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冲还贷款或约定提取签约的: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2.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三)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职工有两个以上个人账户的,应当先行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后,方能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单位统一办理提取的,须同时提供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三、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全额提取
属于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二)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超出总额;
4、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不超过实际支出额;
5、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住房公积金能够在各位想要购房的时候发挥着很大声的作用,可以帮助大家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利息,因此大家在工作期间就要对这个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重视起来了。重庆的房价就全中国的水平来说不算很高了,再加上住房公积金的补贴,大家的买房压力就会小一点了呢。以上就是本次小编要给大家讲解的有关重庆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的内容啦,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