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小微企业的标准

  • 作者:晗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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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众自主创业的热情增加、以及创业热潮的来临,在全国各地都有着很多尚在成长的小微企业,重庆也不例外,但是 着这样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微小企业本就不占优势,如果再加上纳税过后企业更是收入甚微,难道小微企业真的要全靠自己了吗?当然不是,其实呀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对我们小微企业出台了对重庆市小微企业政策。在小微企业就职朋友们或是即将就职的朋友们都可以关注一下本期内容哦!

一、 重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1.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二、 重庆小微企业的标准

市国税局:我们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 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重庆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

市国税局: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以上就是有关重庆有关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啦!希望能够对想要创业或是到小微企业工作的朋友们,对于实力微弱的企业,政府还是持帮助、扶持态度的,因此大家不必对外界条件过于担心,可以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提升企业内部以及产品的研究上,这样 就可以更好的提升企业的效益,同时是会提升员工的输入呢,连环效应以此促进企业的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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