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作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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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作为五险一金中唯一的一金,它的分量确实很重。在买房时,它是不少人的重要付款渠道之一。但是公积金的提取不像银行取钱一样方便,拿一张卡去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完成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很多相关材料,同时还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国家的相关政策每一年也都在改变。不少人前去提取公积金时,由于不清楚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都会懵了头。小编整理了2021重庆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快速清楚地提取公积金。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

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为家庭首次购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二手房且该套房屋非家庭首次购房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按照相关规定须持有房屋产权一定期限才能再上市交易的二手住房除外。

3.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6.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7、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情况

(二)其他提取情况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最新政策包括调整贷款基本条件,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贷款基本政策: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规模和发放力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贴息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差额计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要确保贷款资金额度,并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行发放。

三、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根据上面小编整理的文章来看,重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所需条件较多,确实很麻烦,很多人感觉很难。不过当你仔细看过并分析之后,还是会觉得公积金的提取其实没那么难。如果大家在看过小编整理分享的文章后,对重庆公积金的提取还有问题和不解的话,欢迎给小编留言或者在提取公积金时,直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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