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区别 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 作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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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亲爱的小编又上线了,今天也有给大家带来新的内容哦。想必大多数人都听说过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这两种说法,这两者总的来说都是给人们提供补助与生活保障的,很多人往往容易把他们混淆,那么大家知道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具体有什么区别吗,其实,这两者无论是在领取条件或是领取标准抑或是在享受待遇方面也是存在差异的,小编今天特地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那么现在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2021重庆社保失业保险相关资料吧,希望通过这个资料,可以让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加深了解!
一、重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区别
领取条件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2、领取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例如西安失业补助金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失业保险金则是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3、享受的待遇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重庆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属于中小企业的;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
3、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4、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5.5%;
5、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重庆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啦,此外,小编也补充了分别领取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的相关条件,相信通过以上资料,大家对这两个东西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想必大家也有所收获,应该不会不至于混淆或者等同的情况了吧,如果你还想要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记得关注汇博哦,汇博小编将按时为您服务,为您更新上面的内容哟,我是汇博小编,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