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 重庆公积金租赁条件
- 作者:酿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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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今天本篇文章小编以重庆为例,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感兴趣的朋友们不妨看一看呀。首先,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机关、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城镇集体企业等对其在职员工进行缴存的长期的住房储蓄。其次,住房公积金可以说是企业单位对其在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等的象征。所所说,对住房公积金多一份了解,不仅对自己以后如何选择工作,以及如何去了解自己以后的工资待遇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说,除开重庆工资水平的现状,住房公积金也是不少朋友们在选择就业的时候会重点考虑的。纵观往年的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每年相关规定都会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那么,今年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应当自购买合同登记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收回。契税缴纳凭证。
2、购房改革,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房的购置,应当自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5、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重庆公积金租赁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赁期间,按照下列条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双方的租金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标提取:
员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纳税凭证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名职工在主城区每月提取限额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区以外的县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每年7200元)。
三、怎么样办理呢
1、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单位统一办理的:
(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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