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 招聘条件 聘用及待遇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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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网格指导员、4名专职网格员,派遣到大足区相关镇街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确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用工性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指导员1名,专职网格员4名。
岗位招聘信息如下: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网格指导员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3.具备重庆市大足区户籍;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7.能熟练运用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二)专职网格员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3.热爱群众工作;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6.具备重庆市大足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地为招录社区所属镇街的人员;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务派遣相关手续,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派遣到用工单位。
入职后工资2100元/月以上,试用期3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