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发现公租房转租请举报!最高奖1000元!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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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印发《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和查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规违约行为进一步规范承租行为,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举报途径和方式,举报奖励,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等。
一、举报途径和方式:
(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专线:63651390;
电子邮箱:cq63651390@163.com;
来信: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邮编:401122。
(二)辖区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电话、邮箱等:
二、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一)举报线索有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的,给予每起200元的奖励;
(二)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转租协商对话、转租租赁协议、转账记录等交易信息、证据,支持实现核查处置的,给予每起300元的奖励;
(三)举报人一次性或一定时间内举报多起的,根据举报件数和提供证据支持核查的情况,可合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0元内的奖励;
(四)举报线索、证据直接支持,或者协助查处了相关串案、窝案以及影响特别恶劣案件的,给予每件1000元的奖励;
(五)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起案件奖励,奖励发放给第一署名人;
(六)同一线索有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证据进一步支持了查处工作的,酌情给予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公租房管理机构已受理或正在查处的;
(二)已经新闻媒体、自媒体等曝光的;
(三)直接、间接参与实施转租出借的,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四)无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线索,或举报整楼层、整栋或片区等“撒网”式举报的;
(五)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举报的。
温馨提示:
本办法在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康居西城、两江名居、城南家园、民安华福、云篆山水、城西家园、空港乐园、九龙西苑、樵坪人家、半岛逸景·乐园、美丽阳光家园、金凤佳园、学府悦园、江南水岸、龙洲南苑、碚都佳园、幸福华庭、缙云新居、空港佳园范围执行,奖励经费纳入市公租房管理局部门预算。其他区县、开发区(园区)可参照执行,纳入各区县部门预算。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便于反馈情况、通知领奖,不提供的不予奖励。
提倡实名举报,管理机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第44批公租房预计在9月份摇号了,还没有申请的小伙伴抓紧时间了
具体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3、个体工商户: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未婚提交单身证明(可以直接写承诺书),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明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温馨提示:有工作单位自己写个承诺书,承诺单位未分配住房,但是必须单位盖章。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在这篇文章是小编为大家介绍了重庆公租房转租举报途径和方式,举报奖励,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等,还给大家分享了第44批公租房预计在9月份摇号,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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