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报销新政策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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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药品价格下降,减轻了很多患者的负担,不过使用医保看病,也可以节省不少花销呢。那目前重庆的门诊、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重庆医保报销政策:
门诊报销
01城乡居民医保
慢性疾病门诊:不设报销起付线,按比例、限额报销。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大疾病门诊:除苯丙酮尿症外,其他病种均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院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达到当年报销封顶线。慢性髓性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还可以选择单病种结算,每年门诊医疗费用限额结算标准6万元。非小细胞肺癌可选择单病种结算方式,每年限额结算标准4万元。
02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门诊普病报销可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直接支付,不统筹报销。
随单位参加重庆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门诊特病病种为25种,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3种特病按90%支付(报销费用在3.7万元以上后按10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起付线与住院相同且全年计算一次,年报销限额与住院共享。
住院报销
01城乡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0%,封顶线为20万,202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线为16901元/人·年。
02职工医保
两病政策:高血压和糖尿病简称“两病”。
01居民“两病”门诊报销
图源:沙坪坝区磁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患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其限额与慢性病限额共用。
02职工“两病”门诊报销
图源:沙坪坝区磁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儿童及未成年人特殊报销政策
1.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未成年人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是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3.确诊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患者,在定点医院实行定点治疗,居民医保基金按照定额标准的70%给予补偿;
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由城乡医疗救助按定额标准的20%给予救助,对不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但确属家庭困难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可申请由市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按定额标准的10%给予救助。
4.苯丙酮尿症实行单病种限额报销,报销比例70%,报销限额1.4万元/人·年。苯丙酮尿症实行定点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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