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流程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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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设有社区医院、幼儿园、小学、文化、体育、社区管理、警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活动场地,水、电、气、电视、网络、通讯配套齐备。

一、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申请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2.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若是未婚的非重庆户籍人员也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3.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丧偶的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并签名。

三、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受理—复审 —公示—轮候—配租—摇号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号全窗口

窗口电话:023-6196383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巴南大道公交站下车步行257米

(二)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水云路16号城南家园中二路1号附5号二楼1-2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6291399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长生桥地铁站4号口出站步行1.1公里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团结路8号1-2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6863215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杨家坪地铁站A口出站步行6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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