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补办户口簿需要准备的材料 补办的地点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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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补办户口簿需要准备的材料,补办的地点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二、如何申请电子户口簿

“警快办”已开通重庆市户籍居民电子户口簿网办业务,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警快办APP,进入首页点击“证照卡包”-“电子户口簿”自助办理。

 三、补办的时间周期

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并签名捺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请到派出所填写申请),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1-3天可以拿到补办户口本: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被盗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四、补办户口簿需缴纳的金额

户口簿丢失了,重新搞个户口簿可以。一般需要6元钱工本费。《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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