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平工资标准工伤 工伤赔偿标准比例
- 作者:油炸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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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天灾人祸是难以避免的,事实上有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遭受一些由于自然或人为带来的一些无望的灾害,这些灾害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其不便的影响。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有的时候也许会在工作的途中,或者是在准备去工作的路上或者是下班之后会发生一些意外的情况,而这些意外的情况的发生,能够让我们失去了工作机会,从而失去生活来源,今天汇博招聘的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吧。
一、重庆社平工资标准工伤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对工伤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7个月;
注意:“本人工资”指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参保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的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300%计算。下同。
(二)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1-4级的,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每月支付津贴。伤残等级为5-6级,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每月支付津贴。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5-10级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按以下标准获得一次性补偿,包含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基数: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社平工资
五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个月;
六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个月;
七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个月;
八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
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
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
伤残等级为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基金按前述标准每月支付津贴。
注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减少1年,减少10%。
(四)死亡待遇
工伤职工不幸死亡后,应由工伤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还应给供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6个月(基数为死亡时上年度社平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基数为死亡时上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工资);
供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配偶40%、其他30%(基数为死亡时本人工资,最多不超过100%)。
(五)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1-4级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支付标准,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完全障碍的:标准为50%(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大部分障碍的:标准为40%(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完全障碍的:标准为30%(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上述主要待遇外,工伤职工按照规定还享有报销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康复费用等待遇。
二、工伤赔偿标准比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分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十四条和十五条,摘录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即使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即符合这四种情形之一的,也可认定工伤。
小编觉得我们的国家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因为如果要是在上班途中或者是在去上班的路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了意外灾害的话,也算作是工伤标准,而我们的国家对于工伤标准也是有一定严格的体系划分的,因此,他能够极好的保障了很多人的一些基本的生存权利,所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