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警察工资标准 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
- 作者:Alex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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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小时候都有被问到过你长大后梦想是什么这的问题吧,那么大家是否还记得自己的怎么回答呢?汇博小编还记得当时有很多人都说自己要做宇航员、警察、消防员等等。尤其是男生还相互约定一起去当警察呢,可见警察这个职位是多么圣神,而且他们的正义形象深深根植于小朋友们的心里,他们身上正义、无私地精神都很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汇博小编就警察这个职位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职位的待遇情况吧。
一、重庆市人民警察工资标准
警察也属于公务员,所以他们的待遇与普通公务员一致。
刚入职的公务员年综合收入12万,副科13-15万,正科15万以上,正副处16-20万。
刚入职的老师年综合收入10-11万,8-10档 12-14万,5-7档 15万以上
以上收入都是重庆任何区县都可以达到的(包含公积金)
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
第一、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当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35周岁。
第二、需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
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人员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
第三、体检标准特别是视力标准有特别规定
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法医、信息通信、金融财会、警犬技术、刑事技术等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他职位按“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公告及职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考察有特别规定
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304号)、《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等规定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须符合公务员考察规定标准,同时,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重庆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职位的(详见附件1),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看完小编这篇文章相信大家现在对重庆市警察的薪资待遇以及工作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了吧。从重庆公安警员工资待遇来看警察的工资待遇确实是不错的哦,但小编在这里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警察也是一份比较危险的工作,他们要经常和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做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所以大家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