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 作者: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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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重庆,相信许多小伙伴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庆的火锅吧。但是重庆作为全国最大,面积最广的直辖市,其旅游资源也是相当丰富的,近年来经济发展也非常不错,吸引了不少人来前来这里就业。那么大家都清楚重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呢?像在重庆工作的小伙伴们是不是也有类似的疑惑呢?如果不清楚的话,下面就让小编来一一为大家解答吧!
一、重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重庆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2000元/月。重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三、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的工资总额涉及到了六个方面,就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计件工资等等。而我们说的年终奖,其实并没有在此范围内。而对于一些法定假期内的工资,比如产假工资、婚假工资等等,其实也是算在职工工资总额里面的。像出差伙食补助、午餐补助等等,就不在工资总额内。
以上便是小编对重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这几个问题所了解的全部内容,从总体上看重庆职工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并且重庆职工的最低工资也是在不断调整的,想在重庆工作的小伙伴们也不要放弃啊。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