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 重庆事业单位的报考条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工作的选择也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多样化的机会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有人选择自己经商,有人选择进入私营企业工作,有人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就业,每个人对于自己未来的路都有着不一样的选择。也有很多人都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信息是有关于事业单位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重庆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怎么样?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信息,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3号)精神,现就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下同)的工资待遇

㈠各类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含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下同)中录用的公务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见附表1)。其中:

⑴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⑵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不实行试用期工资,从到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附表1所列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渝府发〔2006〕132号文件规定高定2个级别工资档次。

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其中,如低于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的,按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执行。

⑶学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获得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指在一个大学本科期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仅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⑷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工资待遇暂按710元标准发给;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工资待遇暂按770元标准发给。待获得学位证书后,再按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⑸试用期间获得较高学历的毕业生,可从获得较高学历证书的次月起,执行相同学历人员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时间连续计算。

2、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所确定的职务高于附表1所列职务的,其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标准,按学历转正定级的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按学历转正定级的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1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靠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㈡其他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经市人事局批准,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或社会上录用的公务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本条㈠款中相同学历人员的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

1、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的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从社会上录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机关工作的无工龄或工龄不满一年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不实行试用期工资,从到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附表1所列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渝府发〔2006〕132号文件规定高定2个级别工资档次;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已在本级别最低档(1档)的,不再低定。试用期满后,按所任职务及所定级别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其中,如低于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的,按相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含高定2档)执行。

㈢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有研究生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只有研究生毕业证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或只有硕士、博士学位证未获得研究生毕业证的毕业生,不能按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重庆事业单位的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事业单位是什么

事业单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  、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的有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的一些相关信息了,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哦。总的来说,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在小编看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哦,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哦,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好了,想要了解更多招聘资讯,就关注我们汇博招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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