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 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 作者:阿阿阿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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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时候有想过做什么职业吗,有些人会说想成为科学家,有些人想成为数学家,也有些人想和自然亲近,做动物的好朋友,各式各样的职业,就像小小的火苗,在我们的心中埋下导火索,有些人会半路放弃,有些人会望而却步,能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吃到成功的果实,欣赏沿途遇到的风景。之前也有很多人问汇博招聘小编关于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怎么样的问题,那么重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多少呢,就让小编来解答一下吧。
一、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
法院书记员一般来说以社招为主,也会有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全部过关才能上岗就业。但是社招的书记员是“合同工”形式出现在单位,有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平时下乡有车补,工资待遇不算高,但总体比较稳定。
这个职业的岗位等级分为“三级九档”。重庆这边,转正后的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到手在3-4K的水平。这个工资在重庆来说不高,但每年考书记员的人越来越多,其实书记员还有2个隐藏的福利。
1、单位包吃
不管是地市级法院还是区县法院单位,都有自己的单位食堂。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签约,但是吃饭工作都是和正式工一起,没有任何差异。据贺老师了解,法院的伙食都还是不错的,基本上都是三荤三素、三荤两素的餐标。
早上、中午可以吃饭,自助方式吃多少打多少,饭后还有餐后水果。法检人员平时脑力消耗比较大,所以在营养这块单位食堂都做得还不错。当然,如果想打包带走也是可以的。这样的话一天三顿都可以在单位解决,每月不用开火,生活成本就小很多。
2、积累人脉资源
二、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本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7.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职责
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特定任务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授予警衔,警司及以下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或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授予,警督、警监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主要任务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查活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包括: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包括: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拘传;
(三)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四)参与搜查;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七)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八)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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