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能干多久


重庆是我国西南地区的大都市,也是我国的四大直辖市之一,经济近些年来发展的也是非常好的,那么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一些政策也在随之不断改变。那么大家听说过重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吗?那么这份工作的薪资待遇如何呢?那么工资待遇是一个很现实的实际问题,关系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吃穿住行。如果薪资待遇比较高,那么我们就可以有比较好的生活质量。那么重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多少呢?相信这也是很多朋友都想了解的一个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信息,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重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平时的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还有就是从事这个岗位的年限,总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当试用期合格所划分的等级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是按照一定的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检察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五险一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而关于等级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每月500元,以后每升一档增加100元,2500元封顶。

综上所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看起来没有想象得这么高,但未来的发展是比较好的,可以一级一档的升上去。还有就是可以了解到司法权力这一块的运行,学到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二、聘用制书记员能干多久

书记员的频繁流动也造成的书记员的持续性短缺,法院目前一直存在工作多,人员少的情况,书记员相比法官人数有些地方甚至少了一半,工作量大的情况下,部分地方只能通过临聘或其他方式来救济,又使得书记员队伍良莠不齐,长期下去对我国司法工作其实是一种实质性的伤害。

书记员改革实际上就是要倒闭这种问题的解决,使得书记员成为一种“体面”的“终身职业”。从目前的改革意见来看,为了解决书记员频繁流动的问题,首先做的就是给书记员定位、定员、定责。在改革中。

进一步明确书记员在法院工作中的专业定位,让书记员自己有职业认同感和受尊重感。要按照法院的工作量来确定书记员人数,扩大书记员工作队伍,减轻人均负担。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书记员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高书记员的实际收入。

目前多数省份分为三级九档书记员,最高等级为一级一档书记员,对应的每个职级薪资约1300左右,在此基础上,在之后的改革中,还有可能进一步明确书记员的绩效评定工作,计发绩效工作,明确年终奖制度,逐步提升书记员的实际收入。

三、司法警察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特定任务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授予警衔,警司及以下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或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授予,警督、警监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主要任务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查活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包括: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包括: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拘传;

(三)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四)参与搜查;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七)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八)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的有关于重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的一些相关信息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有想要进入检察院工作的朋友们可以仔细阅读一下小编的这篇文章哦,检察院的薪资待遇和福利都是很不错的。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好啦,今天的文章就到此结束了,想要了解更多招聘资讯,就关注我们汇博招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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