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院书记员工资待遇最新 重庆市检察机关书记员报考条件
- 作者:南山南
- 更新日期:
- 阅读:840
对于现在的大学生来说,市场上的就业形势还是很严峻的,也有不少人想到了国考、省考等就业考试,想通过就业考试进入自己心仪的职业。在重庆这座大城市还有一份职业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就是书记员。重庆检察院每年都会招录一定数量的书记员,如果你有参加书记员考试的想法一定要好好准备应试哦,小编今天要介绍的就是重庆检察院书记员工资待遇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让你多了解其薪资待遇并对你有所帮助。
一、 重庆检察院书记员工资待遇最新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检察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节选自本次书记员公告。
当然除开工资,也还有一部分福利,但是仅占公务员福利的50%—70%。
聘任制书记员的月薪,要看您是在哪一级人民法院做书记员。在区人民法院做书记员,月薪3000元至4000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书记员,月薪4000元至5000元;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书记员,月薪5000元至6000元;在最高人民法院做书记员,月薪6000元至8000元。
二、 重庆市检察机关书记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截止2021年1月22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3日至2003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检察机关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截止2021年1月21日,未毕业的在读在校学生;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书记员的三种分类
第一种:委任制书记员。委任制书记员是由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国、省考),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此类书记员由人民法院院长或人民检察院院长直接委任,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终身制。同时,委任制书记员也是司法行政人员走上审判官(法官)岗位的必经之路。
第二种: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最常见书记员,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正式员工,享受公务员待遇。
这两种本来就是公务员,待遇自然是按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
第三种: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属于法院临时雇佣人员,不作为法院正式员工,不享受公务员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对重庆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待遇的介绍,不知道你看完以后有没有什么收获呢?回顾就业市场,小编觉得在重庆做书记员其实也是个挺不错的选择,而且重庆主城检察院收入也是挺可观的,如果在重庆的你已经做好了决定,一定要努力去考,不要让自己留遗憾哦。不管做什么就业选择我们都要勇于行动,脚踏实地地靠近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