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重庆公积金查询途径
- 作者:海月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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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住房公积金需要有什么条件呢?可能很多人都在好奇这个问题,因为一大半年已经过去了,也许有人已经攒够了足够的钱,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在重庆工作的小伙伴们介绍一下重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有这个想法而且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去试一试,因为房价一直都在上涨,现在不买的话以后也要买,如果有刚到重庆工作的小伙伴也可以看一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说不定对未来有帮助。
一、重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虽然银行的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一致的,但是不同银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费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申请人资质有着不同的情况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 重庆公积金查询途径
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三、重庆公积金满多少才可以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屏幕前的你是否符合重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呢?如果你符合了的话恭喜你,你很快就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唉,小编辛辛苦苦码字那么久,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能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无奈小编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所以真的非常羡慕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小伙伴呢,希望你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