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哪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1年重庆公积金提取新规
- 作者:海月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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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种企业等缴纳的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比较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其受益人是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质的、长期进行的一项事务。当在职员工退休或者因特定情况离职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会退给个人。有人就疑惑,如果不去领这个住房公积金,那会怎样,或者外地人在重庆公积金买房政策的标准是什么?小编就回答一下大家,不领公积金会失去享受住房方面优惠的机会,因此还是领了为好。那么,重庆人在哪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重庆人在哪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离职职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二、2021年重庆公积金提取新规
1、全面推行网上提取公积金。
2、提取手续更简单:
全款购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手续均简化。
3、手续有变
不再提供纸质提取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办事处应充分利用电子签名、高拍仪等电子影像设备,进行提取申请确认及证明材料采集和留存。
4、提取优先保障基本住房消费:
(1)本市所购住房、外省所购住房都可申请提取: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使用在本市所购住房申请提取,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也可使用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所购住房申请提取。
(2)偿还商业贷款的一年提取一次: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为一年的还款额,贷款结清后一年内仍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4)条件有变,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可提取,农村户籍不再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租购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登记的要求,职工不再以农村户籍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2021重庆公积金标准
(一)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429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1800元/月。(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
1700元/月。(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二)缴存比例
按照国家及重庆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了解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重庆人在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相信大家对住房公积金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住房公积金给大家带来了不少的福利。虽然,其缴纳是强制且长期的,但是之后大家不止能享受存款的利息,还能享受到住房方面的优惠,买房时也有福利。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缴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