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补贴个税标准 交通补贴能否税前扣除

  • 作者: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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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友友疑惑,我因为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公司给予我相应的交通补贴后,是否应该算入个人所得税之中呢?很遗憾的是,交通补贴也算在工资里,所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又有友友疑惑了,交通补贴的个税征收应该怎么计算和扣除呢?重庆交通补贴免征个税标准 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来就让汇博招聘小编来为你们解答重庆交通补贴个税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交通补贴个税标准

(一)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据实扣除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政[2015]82号明确,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级及以下各级党 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 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二)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标准扣除

《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76号)规定,我区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后,经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机构批准,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 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在补贴标准内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三)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比例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个人取得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或取得不属于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适用范围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无论是直接计入月工资薪金的,或是采用 限额实报实销的,凡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凡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税。

(四)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限额扣除

《关于明确交通补贴公务费用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明确的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1.厅局级每人每月在195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2.县处级每人每月在12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3.乡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在75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个人取得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适 用范围是全省党政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适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级民主党派和工 商联,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五)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参照扣除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号第二条要求,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 公车补贴收入,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据实扣除,超过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超出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暂时比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扣除标准确定,扣除标准上限为: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企业高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690元;企业各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0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50元。

(六)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超标准计税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号第二条要求,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公车补贴收入,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据实扣除,超过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超出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交通补贴能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三、各个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说明

住房补贴: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餐贴: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曾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单位或者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以上就是汇博招聘小编为大家收集总结的有关重庆交通补贴个税标准的相关内容啦。重庆交通补贴个税标准可以分为六种,根据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征收。交通补贴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汇博招聘小编还为你们提供了各种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大家可以看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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