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转贷政策 重庆公积金商转公的要求

  • 作者:丁丁
  • 更新日期:
  • 阅读:2754

公积金是我们大家平时都比较熟知的五险一金中的一种。很多找工作人都会去问单位,上班之后会不会给员工买五险一金,如果会的话,这个单位自然就是比较好一点的单位。而公积金贷款呢,我们也知道用公积金去贷款的话,利息是比较低的。但是公积金不是每个人都能办理的。有一些人在没有能办理公积金的时候,都会先去商业贷款,想的最后商转公。不过这个也是有政策要求。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重庆公积金转贷政策。

一、重庆公积金转贷政策

1、调整贷款基本政策

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

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做好异地贷款工作

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重庆公积金商转公的要求

①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②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④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⑤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⑥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重庆公积金商转公所需材料

贷款办理流程:

①借款人携资料到我中心(主城区房屋前往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大会议室

②由我中心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③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审核确定后通知借款人签订合同;

④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解除原抵押;

⑤借款人与我中心建立新的抵押;

⑥中心收到房屋抵押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放款。

关于重庆市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是买有五险一金的话,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呀搞清楚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的,毕竟我们现在租房,买房等等都有可能会用到公积金,用公积金的话也会比较优惠一点,所以还是提前了解好相关的要求和材料什么的吧。


标签:

上一篇:重庆公积金能二次使用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下一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领取办法 重庆个人公积金缴费标准

推荐文章
相关企业招聘 相关行业招聘 地区相关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