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官绩效工资 重庆市法官绩效考核

  • 作者: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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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也是我们学法律的同学的有一个好的就业方向,那么在重庆市的小伙伴们,在这段时间也一直有向小编问重庆法官工资待遇如何呢?福利好不好?有没有什么假期?报考重庆市法官需要我们满足什么条件呢?报考法官我们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我们才能报考的,不然我们就算是考上了,后面审核也会被退回来,首先,我们肯定是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然后就是我们也要具备好良好的一个法官必须要具备有的道德素质,然后就是我们的证书等了。

一、重庆法官绩效工资     

优化全员数字化考核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评办法》,制定《聘用制速录书记员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人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考核机制,实施全员考核,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优化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实行奖励性绩效奖金季度、年度双重考核分配制度。绩效奖金分为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40%按月随工资平均发放;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60%确定,其中60%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依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所余部分依据全年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分档次发放。根据每季度全院法官业绩分数总和,计算每一分值的绩效奖金额度。法官个人每季度的绩效奖金总额根据各自每季度业绩分数总和及每一分值的绩效奖金额度计算。

优化审执工作效率考核机制。根据均衡结案要求,参照近三年审执运行态势数据,对各审、执团队每月结案率设定合理标准,逐月进行绩效考核。同时以每月案件结案率及合理存案上限数为标准,实行竞争性案件动态分流调剂制度。当办案单位的诉讼案件结案率低于标准或存案数达到合理存案上限数时,实施动态分流调剂案件。对于被调剂案件,首先由院机关结案率高于预设标准或未结案低于合理存案上限数的员额法官5日内自主申报接收,先申请的优先接收,多名法官申请的,按申请顺序轮流分配案件。

二、重庆市法官绩效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要求,为规范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我院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绩效考核注重实绩、讲求科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三条 绩效考核实行两级考核。院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部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干警的考核。

第四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依照相关标准和程序,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一)统一尺度与分级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绩效考核采用分类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法官绩效工资方案

1、能否获得绩效工资,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绩效工资的规定,如果你符合条件,即可以获得,如果不符合,就不能获取。

2、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所以,如果单位想让你加班,平时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1.5倍,周六、周天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是平时的3倍,如果单位不合法支付你们加班费,你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劳动纠纷,你所说情况,可以持证据申请仲裁。

法官在我们的意识里就是代表公平正义的意思,所以作为一个法官也必须要做到不偏不倚,做到公正不阿,不得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一切事情都要做到实事求是,所有事情也都要有依有据,不能捏造事项,要依法执法,秉公办案,也要求我们的法官要清正,廉洁,依法维护我们国家,诉讼人的权利。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为你分享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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