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低保标准 重庆怎么申请低保

  • 作者:西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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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城乡低保标准

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96元。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2、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6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由两档调整为三档,一、二档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变;新增第三档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3、提高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56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6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变。

4、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

5、调标时间。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务必落实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二、重庆怎么申请低保

申请条件:

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410元/月,城市户口低于546元/月)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3、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重庆低保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办理流程:

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居住地应当是有固定居所且连续居住3个月(含)以上的住地。连续居住不到3个月的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重庆虽说是直辖市,也是一线城市,但是重庆是分有主城区的县区的,主城区和县区的人民生活水平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城乡发展水平差异大,这点也是我国一个长期存在的城乡发展问题。因此有了这个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可以很好的缩小城乡差距,也是给弱势群体的生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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