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税税率
- 作者:跳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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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纳税是每个人都应该履行的义务,通过收税不仅可以减轻收支的巨大差距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税收是有一定起点的,工资未达到5000的是不用缴纳税款的,这样减轻了部分工资较低的小伙伴的负担。但如果工资高于5000就一定要承担起缴纳税款的义务哦。有很多小伙伴由于之前没缴纳过税款,不知道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小编就来教教大家重庆工资交税如何计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一、重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二、征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记下来噢,小编还为大家介绍了两个比较容易混淆的词语“起征点”和“免征额”,大家在计算应缴纳税款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哦。最后,希望大家无论如何都要积极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千万不要偷税漏税,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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