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人退休补发工资 重庆退休年龄是多少
- 作者: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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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算得上是一个人口大国,之前为了控制人数,也是实行了一些计划生育政策,这些政策也取得了比较完美的成功。近些年来,国家也在慢慢的放开生二胎的政策,这也与我国老龄化现象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也开始晚婚晚育,甚至想要少生。毕竟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自己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国家也会有一定的养老政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看看重庆中人退休补发工资。
一、重庆中人退休补发工资
目前提到的“中人”,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对于“中人”来说,因为养老保险政策的改变,导致他们的退休后的待遇计算方式相比改革前有了明显变化。
在养老保险改革以前,“中人”退休后的待遇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而在养老保险改革以后,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国家对“中人”设立了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人员的待遇再完全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
如果能够按照国家这种办法计算养老金,那么“中人”的养老金并不需要重新核算补发。
二、重庆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退休中人是指哪些人
中人指的是养老保险过渡的中人。退休中人是退休人群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在职期间为社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退休后却因为养老保险改革原因导致领取的养老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退休中人一般指以下群体:
1.2014年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之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后符合退休条件后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这些人都属于退休中人。
2.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专门提出了关于“中人”的过渡,明确了10年过渡期。但同时,对于中人下了定义: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简称改革前)、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而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有10年过渡期,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不会提前结束。发放比例已经达到了100%。
国家也会给出一些中人退休工资, 重庆养老金发放时间大家要好好关注。在重庆的话,大家也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看,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养老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是对于个别家庭还是社会和国家,都是一个比较大的负担。所以这个时候三方一起出力,也会让养老变得容易一些,养老保险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