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
- 作者:路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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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工作时的待遇问题也是大家求职时会考虑到的重要要素,与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大家都知道五险一金,也有可能会用到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是可以用在买房或者是租房等时候需要的,也是大家非常重视的一个待遇。重庆也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重庆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关于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的问题,小编也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从公积金中心受理提取申请资料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审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及提取资料完整、准确无误)的,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划款至职工联系名卡;若审核未通过(不符合提取条件或提取资料不完整或有误)的,中心将在提取回执上注明审核结果及退件原因,单位可在交件次日起15个工作日后领取提取回执查看。
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
简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重庆公积金查询方法,公积金查询电话、公积金查询系统及重庆公积金贷款利率等资讯,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等工作。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电话:023-63651163
投诉电话:023-63654037
政务值班电话:023-63654119、63651189
服务热线:12329
邮编:400015
重庆公积金查询网:http://www.cqgjj.cn
三、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应当自购买合同登记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收回。契税缴纳凭证。
2、购房改革,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房的购置,应当自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5、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保障性住房。
重庆市公积金租赁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赁期间,按照下列条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双方的租金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标提取:
员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纳税凭证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名职工在主城区每月提取限额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区以外的县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每年7200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在买房的时候能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由于这个福利条件可以省下不少的钱,所以对大家是比较重要的。当然了,住房公积金也有其他好处,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内容,那么就可以多多查询进行了解。如果您有求职方面的相关问题,也可以关注汇博招聘,小编会提供更多的资讯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