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形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沟通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和任务;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低保户中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3月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006年2月间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套,一寸免冠照片1张(彩色),并填写《巴南区东温泉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东温泉镇政府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通知本人进行考核。
五、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人员。在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人员时,若成绩出现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时,则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东温泉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由东温泉镇政府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温泉镇政府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东温泉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最长聘用期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购买五险。
本简章由巴南区东温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