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录条件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圣灯山镇政府组织实施。根据职位需要设置考核,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依次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套,一寸免冠照片1张(彩色)。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镇政府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通知本人进行考核。
(二)考核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应变能力等综合评分,再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优先录取。
通过考核人员由圣灯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圣灯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圣灯山镇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到圣灯山镇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优先录取。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按巴南区公益性岗位享受工资福利、购买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