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1.符合资格人员将进行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2.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内容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结果确定后,按照成绩排名在大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并同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fl.gov.cn/,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顺镇党委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其缺额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大顺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后,报区民政局审查备案。因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体检后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为大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二、待遇保障
被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聘用,补贴待遇按《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涪区委组〔2023〕3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