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综合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城市治理综合巡查队员5名。
三、报考条件
(一)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曾有1年以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验、持有C2以上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不予招聘范围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杨家坪街道微信公众号及委托与街道合作的第三方派遣公司等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全本)各1份。涉及加分项的应同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原件,报名结束后不再收取相关资料。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街道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面试。
(三)招聘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名额的3倍才能进行考试。如果低于3倍的,调减招聘名额达到3倍要求后也可以开考。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面试相关事宜由街道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街道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在街道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享受相应报考岗位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